?
2016年9月18日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,所學術委員會進行換屆。新一屆學術委員會由11人組成,任期自2016年9月至2019年9月,名單附后。
綜合運輸研究所學術委員會議事規則
第一條 綜合運輸研究所學術委員會是全所科學研究工作的學術審定機構。
第二條 主要職責
1、審議全所學科建設與研究發展戰略,并提出建議或意見;
2、討論重大研究課題的立項,確定研究內容;
3、討論與評議重要研究課題成果,包括開題報告、中間成果和最終成果;
4、評審重要研究的水平以及優秀研究成果獎;
5、推薦所內研究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。
第三條 學術委員工作準則與紀律
1、自覺地從全所整體工作角度出發,不代表任何部門、機構或個人的利益;
2、堅持科學原則,遵守職業道德,維護全所的學術信譽;
3、公正、公平、實事求是地行使職責;
4、倡導學術自由,鼓勵學術創新,堅持百花齊放;
5、積極承擔學術委員的工作;
6、按時參加學術委員會會議,特別是有表決議程的會議,如無特殊理由不得請假;
7、實行回避制度,凡涉及到有學術委員參與的議題時,如評選優秀研究成果,其相關學術委員應當回避。
8、嚴守保密規定,對學術委員會未公開的會議決議、評審結果、討論情況,以及學術秘密和其他應當保密的事項,不得擅自外傳。有違反保密規定的,一經查實即取消委員資格,并予以通報批評。
第四條 學術委員會下設秘書處。秘書處的主要任務是具體組織學術委員會的各項活動,包括:
1、優秀研究成果獎評選工作。負責對申報成果進行資格審查,以及協助申報上一級優秀研究成果獎;
2、全所學術活動的組織,包括:學術講座、學術討論會、課題論證會、課題驗收等;
3、學術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? 學術委員會組成名單
(按姓氏筆劃排列)
主 任 委 員:汪 鳴
副主任委員:羅 萍、馮 ?浩、肖昭升、王彥慶
秘書長:羅 萍(兼)
委 ? 員:吳文化、王東明、李連成、羅仁堅、張國強、鄒斯林
秘 ? 書:柴 巖